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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更新日期:2003-9-23 20:43:49 阅读次数:509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“十一”放假时间为: 10月1日至7日,共7天。其中,1日、2日、3日为法定假日,将9月27日(星期六)、28日(星期日)的公休日分别调至10月6日(星期一)、10月7日(星期二)休息,10月4日(星期六)、5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 放假期间,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。
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2003年9月18日摘自《楚天都市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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